关于开展实训教学安全检查的通知
各系部:
为响应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号召,加强实训室管理,保障实训教学安全进行,实训中心研究决定,从6月16日起至本学期末,在全院开展实训及理实一体化教学安全检查,明确责任,消除隐患。望全体教职工严守职责,坚决贯彻落实。
一、重点检查的安全事项
1. 实训室只按课表安排开放。其他学生未经教师允许不得进入。
2. 学生不得穿着背心、短裤、拖鞋、戴着首饰进入实训室。
3. 任何人不得在实训室大声喧哗、嬉戏打闹、扯皮吵架。
4. 学生上实训课必须穿戴好与实操内容相应的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。严禁戴手套操作旋转的机器设备。工作服的衣扣、领口、袖口要扣好(或戴袖套)。长发学生必须把头发都裹在工作帽里(工作帽可以向实训中心借用,实训结束时归还)。
5.学生只能按照课程内容进行实训操作,不得进行其他的操作。
6.学生要严格按照教师的讲授、示范、指导以及工具、用具、机器、仪器等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正确、安全、文明地操作。不懂不会的一定要 向老师询问清楚。严禁不懂装懂、想当然、擅自操作机器设备。
7.教师每次上实训课前都要集中学生、集中时间进行安全教育。
8.老师宣布下课后,学生应即停止所有的实训操作,关断设备电源。整理、打扫实训室,进行设备日常维护保养。
9.教师要在实训室锁门之前检查所有水源、电源、气源、窗户是否都已关好,最后锁好门。
10.教师必须按课表规定的时间上下课。确需延长上课时间或临时增加课时的,教师必须通过系部提前向实训中心提交书面的情况说明,取得实训中心同意后方可进行。
11.教师在上实训课期间必须在实训室现场进行管理,不得丢下学生,擅自离开实训现场。
二、检查与责任要求
1.检查组成员由实训中心工作人员构成,每组2人,每天3次,实时检查记录,并将检查情况反馈给系部。
2.所有人员均应按照规章制度完成实训教学。因违反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,责任自负。对违反规章制度造成国家财产损失的,实训中心将上报学院追究其责任。
3.上实训课的教师负责对实训室安全进行现场管理。实训中心负责对实训教学安全情况进行日常检查。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,发现一例及时处理一例。发现学生违规时,要立即停止其上课,责令当场改正。对没有改正的学生和没有管理到位的教师,实训中心将向学院提出处理意见。
实训中心
2015年6月16日